本科生教育
当前位置:首 页 > 教育教学 > 本科生教育
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课堂守则
发布时间:2019-10-21  作者:admin  浏览次数:906

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课堂守则

吉农大字〔2006〕216号(2007年修订)

课堂是教师、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。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,创造良好的课堂学习环境,促进学风、校风建设,特制定本守则。

一、按规定修该必修课或选中选修课的学生方可进入相应课堂学习。其他旁听者,须提出申请,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与主讲教师同意,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入课堂听课。

二、学生在课堂中须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加强课堂纪律意识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因故迟到者,经任课老师允许后,方可进入课堂听课,并在适当时机主动向教师作出说明。上课铃响后,须保持安静。

(二)有病有事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
(三)不在课堂上开启和使用手机、录音机、mp3等通讯和视听设备。

(四)要注意仪表整洁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进入教室,不准抢占座位,不得在课堂吃零食、吸烟。

(五)注意安排好作息时间,不得在课堂上睡觉。

(六)不得在课桌、门窗或墙壁上涂写刻画,不得乱扔杂物,自觉爱护教室内设备及教学用品。

(七)自觉维护课堂秩序,不准随意交谈、出入教室,不得影响他人听课学习。

(八)不对教师或其他学生无礼、进行侮辱或人身攻击。

(九)不得带宠物进入课堂。

(十)上课时学生应当专心听讲,认真做笔记,虚心接受教师的教导,不得进行与本课学习无关的活动。教师提问,学生应起立回答;学生发问,应先举手,当教师同意后,再起立问话。

三、学校严禁任何干扰、破坏教学秩序的行为。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任课教师可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记入点名册,并与学生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挂钩;情节严重者,将按《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(试行)》、《吉林农业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。

四、本守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五、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版权所有 © 吉林农业大学国际足球教育学院 地址:吉林长春新城大街2888号 邮编:130118 电话:0431-84333736